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87.今天的人已不知“对应”为何物。这种无知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人因爱自己、爱世界而远离了天堂。凡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的人只关心世俗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外在感官,满足属世欲望;他不关心属灵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内在感官,满足心智。所以,他把它们扔在一边,声称它们过于高深,难以领会。古人却截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对应知识是一切知识的明珠。他们藉此获得聪明和智慧,属教会的人也藉此与天堂交流;事实上,对应知识是天使的知识。上古之人,也就是属天之人,出于对应本身思考,和天使一样。所以,他们甚至能与天使交谈。此外,主时常向他们显现,并教导他们。而如今,这种知识已全然遗失,以致人们不知对应为何物。
注:对应的知识远远胜过其它知识(4280节)。对应知识是古人的首要知识;但如今它完全被人遗忘(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对应知识曾兴盛于东方民族和埃及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
10083.“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表由此而来的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这从“作为摇祭摇一摇”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摇祭摇一摇”是指赋予生命,因而是指(存在于某种事物中的)生命;由于经上说“在耶和华面前”,故所表示的是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作为摇祭摇一摇”表示赋予生命,也就是赋予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摇一摇”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摩西五经:
你们要将初熟的庄稼一捆带给祭司,他要把这一捆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使你们得蒙悦纳。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这捆摇一摇。(利未记23:10, 11)
“庄稼”表示当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存在时的一种状态,因而表示一种良善的状态(参看9295节);“初熟的庄稼一捆”表示集体构成该状态的一切;因此,“祭司摇一摇”表示被赋予生命以接受一种赐福;因为一切赐福若要成为一种赐福,就必须从神拥有生命在里面
民数记:
亚伦要从以色列人中将利未人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使他们事奉耶和华。你也要使利未人站在亚伦和他儿子面前,将他们当作摇祭摇一摇献给耶和华。此后利未人要进会幕服事;你要洁净他们,将他们当作摇祭摇一摇。于是利未人得了洁净,亚伦将他们当作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亚伦又为他们赎罪,洁净他们。(民数记8:11, 13, 15, 21)
由此可见“摇着摇祭或作为摇祭摇一摇”表示什么,即:通过承认赋予生命,承认是信的第一个阶段,因而是与一个人同在的来自神的生命的第一个阶段。诚然,知识先于承认到来,但知识没有丝毫神的生命在自己里面,除非它变成承认,然后变成信。利未人代表服事良善的真理,而亚伦代表它们所服事的良善;这就是为何他们被“摇一摇”,也就是被赋予生命。这也解释为何经上说,他们要“洁净”,因为真理若要服事良善,就必须拥有来自神的生命在自己里面,这生命首先通过承认流入。
在摩西五经中,“金子的摇祭”所表相同:
他们都来,连男带女;各将胸前针、鼻环、戒指和手钏,各样金器都带来;各人摇着金子的摇祭献给耶和华。(出埃及记35:22)
“摇着金子的摇祭献给耶和华”表示通过承认它是耶和华的,也就是说,是主的而赋予生命。“摇着摇祭或作为摇祭摇一摇”具有这种含义凭的是这种行为所对应的东西,因为一切动作皆对应于一种思维状态。因此,在圣言中,行进、旅行和类似移动都表示生命的状态(3335, 4882, 5493, 5605, 8103, 8417, 8420, 8557节)。
约翰福音:
毕士大的池子里面躺着许多病人。因为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那水。水动之后,谁先浸到里面,无论害什么病就痊愈了。(约翰福音5:2-7)
“搅动那水”在此同样表示通过承认和信而赋予生命,因而也表示通过真理洁净。“移动”表示生命状态(参看2837, 3356, 3387, 4321, 4882, 5605, 7381, 9440, 9967节);“水”表示信之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8568, 9323节);一切洁净都通过信之真理实现(参看2799, 5954e, 7044, 7918, 9088节);痊愈代表属灵生命的恢复(参看8365, 9031e节)。
由于“在亚伦的手掌上摇一摇”表示通过对主的承认,以及对一切事物皆来自祂的承认而赋予生命,故必须简要说一说这种承认和由此而来的信。
当病人得医治时,主常说,他们要“有信”、“照着他们的信给他们成全”(如马太福音8:10-13; 9:2, 22, 27-29; 13:57, 58; 15:28; 21:21, 22, 31, 32; 马可福音5:34, 36; 10:49, 52; 路加福音7:9, 48-50; 8:48; 17:19; 18:42, 43)。主之所以说这话,是因为一个人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承认主是世界的救世主;因为没有这种承认,没有人能从天堂接受任何真理或良善,因而能从那里接受信。由于这是首先和最重要的事,所以当主降世时,为叫自己可以得到承认,祂在医治病人时首先会问他们的信,那些有信的人就得了医治。这信就是,祂是那要降世的神的儿子,祂有医治和拯救的能力。此外,主在世时对疾病的一切医治都表示属灵生命的医治,因而表示属于拯救的事物(8364, 9031e, 9086节)。
由于对主的承认是属于属灵生命的一切事当中的第一件事,是教会最基本的特征,还由于没有这种承认,没有人能从天堂接受任何信之真理或爱之良善,所以主也常说,凡信祂的,就有永生,凡不信祂的,没有永生(如约翰福音1:1, 4, 12, 13; 3:14-16, 36; 5:39, 40; 6:28-30, 34, 35, 40, 47, 48; 7:37, 38; 8:24; 11:25, 26; 20:30, 31)。但祂同时也教导说,照祂的诫命生活,以便由此产生的生命构成其信的人拥有对祂的信。阐述这些事是为了说明并证实这一事实:对主的承认和对一切救恩皆来自祂的承认构成与一个人同在的来自神的生命的开始。“在亚伦手掌上摇一摇”就表示生命的这个开始。
10125.“且要用膏抹坛”表祝圣以代表来自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的主的爱之神性良善。这从“膏抹”的含义清楚可知,“膏抹”是指祝圣以代表来自主之神性人身(参看9474, 9954, 10019节),在此来自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的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里祂的流注和对祂的接受。凡代表主之物,也代表与教会之人和天堂天使同在的主,因而代表天堂和教会,因为拥有教会在自己里面的人构成总体上的教会,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天使则构成总体上的天堂。然而,就本身而言,构成教会的,不是这些人自己,而是与他们同在的主。因此,就本身而言,构成天堂的,不是天使,而是与他们同在的主。因为主不住在人或天使自己的任何东西里面,只住在与他们同在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正因如此,当论到教会和天堂时,所表示的是与那里的人同在的主之神性。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即:主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中的全部,主自己就是天堂和教会。这一点从基督教界所知道并接受的教义也明显看出来,即:一切信与爱之良善皆来自主,丝毫不来自人;凡来自人自己的自我之物,都不是良善。也正因如此,没有人凭自己的东西而拥有任何功德或任何公义。
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主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是什么意思,因而何为天堂和教会,进而知道此处所论述的祭坛和膏抹祭坛是如何成为主之代表的。要代表主和来自主的神性事物的一切都被膏抹,如祭坛、会幕,会幕内的桌子、灯台、约柜,亚伦本人,他的儿子,以及他们的衣服。当这些被膏抹时,它们就被称为圣。倒不是因为油赋予了任何神圣,而是因为它们被膏抹后将代表来自主的神性事物,唯独这些神性事物是神圣的。油之所以用于这个目的,是因为“油”表示爱之良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是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一切事物的存在本身。因此,为代表这良善,祝圣通过油来实现。神性本身,就是一切事物的存在,唯独在主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每个人都从父亲获得自己生命的存在,这存在被称为他的灵魂。由此明显可知,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主的人身里面,如同父亲的灵魂在他的孩子里面。对人来说,除了他的灵魂之外,没有任何东西拥有生命。没有灵魂的身体没有任何生命;事实上,整个身体都是由灵魂照着它自己的形像而塑成的,为叫灵魂能处于适合它在秩序的最低层,也就是世界所履行的功能的一个状态。由此可推知,主的人性或人身里面的存在本身就是耶和华,或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生命的存在;这存在使得靠它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成为它自己的样式。因此,出于在祂里面,因而属于祂的神性存在而行动的主也使祂的人身成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
此外,含有整个基督教都接受的信仰的《亚他那修信经》上说:正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主里面的神性和人性成为一基督。因此,凡知道灵魂与身体在身体里面合一,知道灵魂在身体里面的形像之人,都能在某种程度上知道神性和人身或人性在主里面合一,知道这一个在那一个里面的形像。他由此可以知道,被称为父的神性和被称为子的人身为一,还知道各自都在对方里面,也就是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正如主在约翰福音(10:30; 14:10, 11)中所说的。但由于如今没有人意识到灵魂是什么,也几乎没有人意识到它来源于父亲,身体就是灵魂的形像,这二者为一,如同在先者和在后者为一,或存在和这存在的显现为一,所以人类将主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分离,并将它们分成两种性质,由此对主的人性或人身没有形成其它观念,只是认为它就像其他任何人的人性或人身。而事实上,人的灵魂来自他的父亲,是有限的,由于遗传而拥有邪恶在里面;而主的灵魂因源于耶和华,故是无限的,不是其它,而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此祂的人身在荣耀之后就和其他任何人不一样了。
由于同样的原因,主将祂得了荣耀之后的整个人性或人身都提上天堂,也不是被祂变成神性;祂没有在坟墓里留下任何东西,这与其他任何人的情况都不同。主荣耀了祂自己的身体,直到它末后和最低的构成要素,也就是它的骨和肉,主也向祂的门徒显明了这一事实,祂说:
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然而,祂通过关上的门进入,并在显示自己之后就不见了(约翰福音20:19; 路加福音24:31)。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就其人身而言,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然而,祂不是用油膏的,而是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本身膏的。这神性良善由“油”来表示,由“膏抹”来代表(99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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